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端正党风,严格党纪,为政清廉,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以及关心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看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没落实的原因是什么。对无故不落实的要提出严肃的批评。
主要区别:
不少党员对媒体经常报道的民主生活会耳熟能详,对组织生活会却比较陌生,甚至将二者混为一谈。
虽然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都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且二者都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但两种生活会从内容到形式都存在明显区别。
对于组织生活会,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党支部活动实用手册》(第二版)一书给出的定义是: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而对于民主生活会,中共中央于今年年初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则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显然,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区别之一,便是召开时间不同——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者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参加人员不同。组织生活会的参加人员是党支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包括上级领导干部;而民主生活会对参与者的限定为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规定》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一词的解释是:“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
此外,在作用发挥方面,二者也各有分工。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作用是统一党员的思想,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党员中的领导干部一般会带头发言并反躬自省,目的是找出问题、共同进步;民主生活会则以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为定位,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着力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和思想作风建设。
来源:共产党员网